1月9日上午,固原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隆德收费站开展日常勤务时,一辆涉嫌超长、超宽的集装箱重型货车驶出站口,引起了民警的注意。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,接受进一步检查。

经现场检查,该集装箱货车实际宽度、长度均超出规定标准。驾驶员韩某称该车是公司车辆,自己只是公司安排的司机,并没有权利决定自己能驾驶哪辆车,只能被动听从公司的安排。民警告知韩某,驾驶员驾驶车辆出行,不能以“车辆非本人所有”为由忽视安全责任,一旦引发交通事故,驾驶员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针对韩某的违法行为,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一百元,驾驶证记一分的行政处罚。

近日,固原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隆德收费站出口开展日常勤务工作时,一辆半挂车车身明显异常,疑似载货超高,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,接受进一步检查。
经检查,该车辆载货后离地高度达4.40米,远超法律规定的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的标准。经询问,驾驶员向民警坦言,自己也清楚超高载货的危害,但如果按标准装载货物,货主根本不同意让其承运,迫于生计无奈才选择违规超高装载。民警告知驾驶员,半挂车超高载物会导致车辆重心上移,转弯时易出现侧翻风险,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,遇到横风、急刹等情况时操控难度会显著提升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最后,民警对该驾驶员机动车载货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,依法作出罚款100元、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。(固原高速交警三大队 马海兵)